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江西省“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老龄委,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相关涉老社会组织:

《2026年江西省“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2026年江西省“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环境,根据《全国老龄委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6〕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老年人安全保障为重点,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各方力量,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护老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良好氛围,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二、活动主题

强化权益保障 守护银龄安全

三、时间安排

2026年9月下旬-11月上旬

(一)预热准备阶段(2026年9月下旬)。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统筹设计活动项目,全面部署2026年“敬老月”活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自媒体等载体,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预热宣传。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6年10月1日-10月31日)。各地各成员单位按照今年“敬老月”活动主题及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有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领域敬老爱老助老护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三)总结展示阶段(2026年11月上旬)。各设区市老龄委、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与经验做法,于2026年11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特色活动资料报送至省老龄办,省老龄办将择优进行展示宣传。

 四、活动内容

 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开展。

(一)关爱帮扶助老。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动员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支持经营主体在“敬老月”期间推出适合老年人的优惠产品和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提升行动,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安全风险。依托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等阵地,集中开展关心关爱农村老年人活动。做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宣传实施工作。

(二)医疗健康爱老。强化老年健康教育,推动老年健康公益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广场、进公园、进养老机构、进老年大学。开展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失能失智预防、跌倒等伤害预防、应急救治、心理健康等知识普及宣传。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为老年人进行爱心体检义诊,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引导老年人加强体育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预防、听力健康、合理用药等健康促进行动。

(三)反诈防骗援老。开展重阳防非敬老系列活动,通过情景剧、歌曲、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拆解非法金融活动套路,在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金融机构服务窗口等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开展针对性的防非反诈宣传。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梳理揭示银发消费、私域直播、金融理财等领域常见的诈骗手法套路,切实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开展预警劝阻、技术反制、域名封堵等工作,全力构筑老年人防骗“安全网”。加大对老年人数字安全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提高老年人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的意识。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推进数字技术、智能设备和应用软件适老化,加强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培训指导,助力跨越“数字鸿沟”。

(四)打击犯罪护老。实施“赣鄱红·法护银龄”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行动,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重点开展公益普法活动,贯彻落实《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十条措施》,依法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支持老年人起诉追索扶养费、赡养费,依法审理涉老案件,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人身侵权、消费欺诈、非法金融活动、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实施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聚焦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依法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欺诈营销、违法广告等行为。

(五)文体活动乐老。广泛开展广场舞、健步走、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持续开展“赣鄱红·乐享银龄”老将达人秀活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举办银龄集市,打造老年人展示、交流平台。支持行业协会举办江西省第二届银发经济博览会,拓展银发消费场景,扩大涉老产品供给。结合文体活动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增强全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推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持续开展“赣鄱红·银龄行动”,引导更多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实现自我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六)安全宜居适老。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消除老年人家庭安全隐患,强化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检查,鼓励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施设备。普及消防知识,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行动,提升老年人消防安全意识。督促指导养老机构聚焦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宣传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惠老政策,增强老年人获得感。持续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推动社区环境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老龄委要切实加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统筹实施,积极发挥各成员单位、各行业领域的独特优势,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力量积极性,凝聚各方合力,让活动成效直接惠及广大老年人,确保“每个县(市、区)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要求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等涉老组织的积极作用,结合“赣鄱红·银龄行动”“赣鄱红·乐享银龄”“赣鄱红·法护银龄”等特色品牌活动,提升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开展信息报送,省老龄办将依托相关载体设置专栏,择优对各地各单位活动亮点进行集中展示和宣传推广。

(三)注重务求实效。以“敬老月”活动为契机,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真正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结合各地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老年人感受温暖、得到实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不搞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编辑 : 曹清)